臺北市105年田徑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一、主 旨:(一)提升本市田徑裁判水準,確立裁判執行工作權威。
(二)研討國際田徑裁判規則及最新知識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中華民國田徑協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。
四、本會網址:http://www.tmtfa.com.tw
五、講習日期:105年1月25日(一)至1月27日(三)共計三天
(1月25日上午08:00時報到)。
六、講習時間: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。
七、講習地點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三樓視聽教室、臺北田徑場跑道。
(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)
八、參加資格:(1)凡中小學教師及對田徑運動有興趣者。
(2)年滿二十歲以上。
(3)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。
(4)身體健康、品行端正。
(5)嫺熟田徑規則並熱心田徑訓練工作。
九、報名日期:(1) 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12日止(星期二)(郵戳為憑)。
(2)本次講習會因受場地所限,欲參加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
前儘速辦理報名。
十、報名方式:(1)請上http://www.tmtfa.com.tw網站,下載報名表,
詳細填寫本次講習會報名表(如附件)。
(2)準備1吋照片2張(1張黏貼於報名表上,1張隨表寄上)。
(3)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。
(4)講習費: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,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
限時掛號郵寄至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收
地 址:(1068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66號13樓)。
匯票抬頭: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。
聯絡人:方瓈小姐 電話:(02)2711-2317 7729-7459
(5)不受理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名。
(6) 所有參加學員均贈送國際田徑規則乙本。
十一、研習內容:(1)詳見課表。
(2)105年3月25~27日《臺北市春季全國田徑公開賽》
及週末田徑自我挑戰賽實習。
十二、考試與發證:(一)考試:筆試100分須達80分始及格。
(二)發證:考試合格者並經本會審核通過者,由本會呈
報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頒發C級裁判證。
十三、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。